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对石油石化施工企业增值税抵扣方式的探讨

来源:石油石化物资采购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1-03 04: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了增加国家内需,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

为了增加国家内需,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次的改革带来的好处就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是,随着我国的税收体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政策上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和要求。因此,企业为了适应税收政策的改革,在新的形势下,更应该对税制的运行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基于此背景,文章通过对石油石化施工企业在新背景之下的增值税抵扣方式及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冀为石油石化施工企业提供可行性参考。

一、增值税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1.概念。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或服务流转的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在商品的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的多个环节当中增值额进行征税的。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税的一种流转税。

2.发展历程。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序幕。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二、石油石化施工企业增值税抵扣的方式

下面对石油石化施工企业增值税进行抵扣的方式进行简单的探讨和分析。

1.凭票抵扣。当石油石化施工企业进行购买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者货物商品时,通过从销售方或者提供货物方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的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石油石化施工企业进口的货物,从海关处取得的进口增值税的专用缴款书,上面注明的增值税的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

石油石化施工企业从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的无形资产、服务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面写明的增值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书面合同等。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的话,那么其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

2.特殊情况。针对购进的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方面是按照比例分次抵扣的。2016年5月1日之后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实行的政策是分两年来进行抵扣,第一年的抵扣比例是60%,第二年的抵扣比例是40%。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取,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面临的挑战

1.税负的多少取决于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营业税模式下,企业的税负为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相乘,对于已定的营业税税率而言,税负的高低直接由企业的营业收入来决定,简单明了。而在增值税模式下,企业的实际税负取决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值。销项税额由企业为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统计比较准确,而进项税额来源广泛,复杂,对庞大的施工企业来说,统计难度大,要求比较高。例如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对应的施工分包商小规模纳税人居多,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愿导致本已减少的增值税税额因为普通发票而无法抵扣带来的进项税额值更加的减小。还有企业管理费的控制。由于石油石化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分布比较广,施工企业管理员工出差频率相对企业行业也比较多,有些管理人员费用意识薄弱,住宿发票未索取专用增值税发票或住宿酒店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导致企业进项税额的减小。

文章来源:《石油石化物资采购》 网址: http://www.syshwzcg.cn/qikandaodu/2020/1103/455.html



上一篇:我国民企海外油气投资战略分析及对策
下一篇:确保能源安全责任重大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投稿 |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编辑部|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版面费 |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论文发表 |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